为保障我县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征收我县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位置范围:港淮大道东侧、沙颍河南侧。用途为交通站场用地。
具体以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主要用于交通站场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商水县自然资源局、涉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同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