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教字〔2022〕 53 号
各乡镇(街道办)中心校、县管各学校、全县各初中:
根据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6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商水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名考试
(一) 报名。
商水县初中学校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采集考生报名信息。中招报名和加分审核工作由商水县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 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 。 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D等不超过5%,具体等级划分比例由周口市招生考试中心制定,使用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为统筹做好高考分数公布、高招及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县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二、 志愿设置及填报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考生自主填报志愿,通过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 (http://gzgl.jyt.henan.gov.cn/zk/) 进行网上填报。
我县志愿共分二批:1.第一批:县一高宏志班和所有分配生。2.第二批:商水一高、商水二高、商水三中、周口中英文学校、 商水县实验高中、周口中学 。3.普通高中学校设置2-3个志愿,学生自主填报。初中学校要做好宣传、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志愿填报程序,指导学生按时填报好志愿。因错报或漏报导致无法正常录取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志愿填报时间:6月15日-19日。
宏志班志愿的填报必须符合填报条件,宏志班的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认定办法按照《周口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普通高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基〔2017〕188号) 执行,县教体局严格把关,做好审核和上传证明材料工作。
三、 录取
(一)招生计划
教体局 根据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和往年实际招生情况,科学编制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按各学校实际招生能力分配到学校,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坚决杜绝起始年级产生新的超大班额。 原则上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
2022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6900人,其中:商水一高2100人;商水二高2100人;商水三中1100人;周口中英文学校650人;商水县实验高中650人;周口中学300人。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招生计划,合理设置班级规模,严禁合并班级,严禁出现大班额。任何学校不准超计划招生。
分数线划定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1确定。
(二)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 服务平台 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教体局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高分优先原则,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三)录取办法和时间
市教体局统一投档,县教体局和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高分优先等进行录取。同时,严格规范招生和学籍注册管理。在学籍建立时,必须做到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学籍信息和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的学籍信息同步建立,不得遗漏。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 对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填报志愿的学生招生录取;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 未经录取的学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为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
录取时间
第一批次:宏志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
第二批次:分配生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4---20日。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时同安排在7月16---20日。
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各普通高中必须对未录取的考生于7月22日前退档。今年将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实施征求志愿并补录,学校应及时将征求志愿的相关信息通知考生,最低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于7月23-24日填报征求志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体局将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登陆省中招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面向全省招生的录取工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四、相关政策
(一)切实做好分配生录取工作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符合就读初中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考生;二是初中应届毕业生;三是三年内没有转学且人籍一致。
今年商水一高、二高实行分配生制度,分配生招收具体办法参照《商水县2020年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实施办法》(商教办字【2020】100号)。各初中在6月10日前将符合分配生政策的考生名单在就读学校张榜公布并上报县教体局。 要认真做好分配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 坚持属地招生原则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 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教体局在适当范围内统筹调剂补录。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当地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否则,一律不注册学籍。
教体局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以下的考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以及提前招生等违规违纪的民办普通高中,将视情节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直至停止下一年招生资格。
(四) 规范宏志班招生
宏志班招生对象为 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教体局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 服务平台 。县一高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五)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
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县教体局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地)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
(六) 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七) 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教体局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认真落实公办普通高中不准招收复读班的规定,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为新高考综合改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县教体局 要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 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 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 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教体局 按照省厅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为主安排考场、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教师为主安排监考人员的考试组织方式。 教体局 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监考、评卷、巡考的招生考试人员的劳动报酬。
教体局 进一步 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中招考试组织方式,采取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的办法。省教育厅负责制订全省中招考试方案,指导和监督各地考试录取工作,县教体局考试中心负责中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九个学科的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县教体局主要领导为本县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1.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严禁为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交费的考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 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初中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3.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依托 服务平台 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市、县、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考生应认真填写《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根据今年招生政策调整内容制定招生方案。同时将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确保每个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 教体局 和学校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附件: 1.商水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3.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4.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5.商水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计划
6.2022年中招分配生名单
7.周口市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审查表
商水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 3 日
附件1
商水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梁 露
副组长:安保领 刘学印 张 杰
成 员:刘振明 杜化鹏 胡海涛
黄俊峰 胡启光 王莉芳 刘 林
王振义 刘传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保领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基础教育股。
附件2
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日 期 |
时 间 |
科目 |
分值 |
备 注 |
||
6月22日 |
上午 |
8:20—10:20 |
120分钟 |
语文 |
120 |
|
11:10—12:00 |
50分钟 |
历史 |
5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00 |
60分钟 |
物理 |
70 |
|
|
16:50—17:40 |
50分钟 |
化学 |
50 |
|
||
6月23日 |
上午 |
8:20—10:00 |
100分钟 |
数学 |
120 |
|
10:50—11:50 |
60分钟 |
道德与法治 |
7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40 |
100分钟 |
英语 |
120 |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
|
6月24日 |
上午 |
9:00-9:50 |
50分钟 |
生物 |
卷面分值各为50分, 考试对象为初中二年级学生,成绩以等级呈现。 |
|
10:40-11:30 |
50分钟 |
地理 |
附件3
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 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附件4
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诚信考试是每一名考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公民素质。我是参加河南省2022年中招考试的一名考生,现郑重承诺:
1.我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已签字确认。
2. 本人已认真学习并了解省市中招政策以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将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不违纪、不作弊。
3.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4.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修正液、涂改液、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打手势暗号,不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6.我已了解志愿学校基本情况、录取办法和收费标准,所填报志愿是本人真实意愿,一经录取,将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准考证号:
监护人
年 月 日
附件 5 |
||||||||||
202 2 年中招分配生名单 |
||||||||||
单位(盖章): |
校长(签字): |
填报人(签字): |
填表日期: |
|||||||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中招考号 |
学籍号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7 周口市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审查表 |
|||||
学校: |
|||||
姓名 |
身份 证号 |
准考 证号 |
|||
学业成绩 (等级) |
综合素质评定等级 |
户口所在地 |
|||
班主任审核意见: |
|||||
班主任签字: |
|||||
年 月 日 |
|||||
学校复核意见: |
|||||
校长签字: |
|||||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教体局意见: |
|||||
审核人签字: |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