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公告作废。
张高锋,证件号码:16140530296,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舒灿章,证件号码:16140530268,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袁中军,证件号码:16140530196,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邓三民,证件号码:16140530213,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柴学军,证件号码:16140530167,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韩志红,证件号码:16140530163,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马 冰, 证件号码:16140530160,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张付军,证件号码:16140530159,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张 红,证件号码:16140530118,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沈春华,证件号码:16140530095,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殷天安,证件号码:16140530075,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彭之栋,证件号码:16140530046,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徐建国,证件号码:16140530025,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王东伟,证件号码:16140530021,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王海军,证件号码:16140530016,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童建华,证件号码:16140530253,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王周勤,证件号码:16140530188,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王天中,证件号码:16140530298,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卫 戈,证件号码:16140530172,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林桂莲,证件号码:16140530186,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举报(举报电话:0394-5880666)。
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