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28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金溪
尊敬的夏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属于政府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建议111件,主要涉及乡村振兴、城乡道路建设、环境卫生、教育、城管、城建、农田水利、自然资源等多个方面。县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分别落实到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教体局等23家部门进行办理。并将议案、建议办理与政务督查相结合,通过电话催办4次、下发督办通知2次、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协调会、专题推进会1次,协调转办2件,退回重新办理3件等工作措施,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得到落实。截至目前,全县人大代表所提的111件议案、建议,已办理80件,正在办理的23件确保年底前完成,因政策、资金等客观因素不具备办理条件,暂缓办理的8件,已全部答复代表。县政府将2024年重点议案、建议和代表反映较为集中的议案、建议进行归类办理,部分议案、建议办理结果如下:
(一)校园安全方面。毛丹丹委员提出的第27号“关于校园光伏发电的建议”,目前已办理结束。县政府对有安装光伏发电的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属地政府、安装光伏发电公司(惠民新能源公司)和教体局等3家部门,采取3项措施,联合解决。一是夯实责任,光伏发电设施拆移工作由教体局牵头负责,属地政府全力配合。同时,为避免国有资产处置不当,惠民新能源公司负责具体拆移工作;二是分类处理,县政府将问题严重的阳城办二中、阳城办朱冢小学、阳城办李凤寨小学等3所学校,全部拆移完毕。剩余的其他学校,已陆续拆移完毕,彻底消除光伏发电设施带来的安全隐患;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属地政府对拆移过程中受损严重的屋顶进行安全评估、修复,惠民新能源公司兑付所欠学校租金。同时,拆移所需费用经评估后,县财政全部承担。
(二)文化旅游方面。邓城镇代表团提出的第51号“创建叶氏庄园4A级景区周边设施提升工程的建议”。县政府已组织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积极对接社会资金、知名运营机构,对叶氏庄园景区进行规划建设,依托邓城镇优势资源,整体提升叶氏庄园景区外部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擦亮中原水镇的金字招牌,推动叶氏庄园景区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优质旅游景点。
(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管理方面。王爱真代表提出的第52号“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广场设施管理的建议”,目前已办理结束。县政府采取4项措施,强化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管理,充分发挥社区文化广场的社区交流平台功能。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文化广场设施使用、维护、更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公示文化广场开放时间、使用规定、行为规范等公告,引导村民文明、安全使用。同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二是强化日常维护和宣传教育。定期对广场设施进行检查、清洁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无损,安全可用。同时,通过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加大对文化广场设施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增强村民爱护公共设施的意识。并设置设施报修渠道,鼓励村民参与设施状况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三是强化安全保障。组织属地政府对文化广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丰富活动内容。结合当地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等特点,策划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广场的社区交流平台功能。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总的来看,2024年全县政府系统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所提高。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代表们的期望有一定差距。一是部分承办单位的领导同志对这项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应付心理,在建议办理过程中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部分承办单位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不积极主动地寻求解决方法,未及时向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不如人意;个别部门不注重办理时效,未按规定时间办结并上报县人大。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落实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四定”责任制,通过落实责任,提高议案、建议办理效率;二是始终坚持将建议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提前安排、统筹考虑,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县政府将对已办理结束的建议进行回访,对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图形式、走过场,重答复、轻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尊敬的夏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离不开县人大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各位委员的关心和帮助,衷心希望各位委员对县政府的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