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来源: 县司法局 时间: 2025-09-17 17:06:43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结合商水县机构改革实际,经依法审查,确认以下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可以依法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

  商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商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商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商水县教育体育局

  商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水县科学技术局

  商水县公安局

  商水县民政局

  商水县司法局

  商水县财政局

  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水县自然资源局

  商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水县城市管理局

  商水县交通运输局

  商水县水利局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商水县商务局

  商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商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商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商水县应急管理局

  商水县审计局

  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水县统计局

  商水县医疗保障局

  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商水县新城街道办事处

  商水县东城街道办事处

  商水县老城街道办事处

  商水县阳城街道办事处

  商水县黄寨镇人民政府

  商水县练集镇人民政府

  商水县魏集镇人民政府

  商水县固墙镇人民政府

  商水县白寺镇人民政府

  商水县巴村镇人民政府

  商水县谭庄镇人民政府

  商水县邓城镇人民政府

  商水县胡吉镇人民政府

  商水县郝岗镇人民政府

  商水县姚集镇人民政府

  商水县张庄镇人民政府

  商水县平店乡人民政府

  商水县袁老乡人民政府

  商水县化河乡人民政府

  商水县舒庄乡人民政府

  商水县大武乡人民政府

  商水县张明乡人民政府

  商水县汤庄乡人民政府

  商水县机要保密局、商水县档案局、商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商水县新闻出版局、商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商水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行使“三定”方案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时,依法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商水县公安局所辖各派出所,依法行使治安管理行政执法权,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商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履行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职责,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税务、烟草、气象、消防、生态环境分局等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公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县政府不再公布。

  已公告的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凡越权行政,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持人民警察证执法外,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需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亮证执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等有关规定,电子行政执法证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效力。开展执法活动时,行政执法人员可以通过出示电子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和资格。通过拍照、截图等方式形成的执法证图像不能作为行政执法的身份凭证。

  商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商水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