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农业试验示范中心国有土地租赁权竞租公告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5-09-09 15:41:2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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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农业试验示范中心,将位于张庄镇商水县原种场1247.44亩农用耕地分四段出租,按现状公开竞租方式,确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概况

(一)出租人:商水县农业试验示范中心。

(二)租赁期限:5年(2025年9月30日至2030年9月29日)。

(三)挂牌价:以下四个标段以1200元/亩起拍。

标的物一:位于丰收路(174.48°N,481090 °E)132.17亩,位于商水县良种场(33.569137°N ,114.469922°E)71.32亩,位于丰收路南3亩。合计:206.49亩。

标的物二:位于商水县良种场(33.566270°N, 114.47791°E)128.24亩,位于此处原场区9.1亩一般农田变更农用耕地,由商水县农业试验示范中心复耕后一同出租。位于S81商南高速(33、566018°N 114.479201°E)173.51亩,合计:310.85亩。

标的物三:位于商水县良种场(33.568540°N ,114.476444°E)合计:428.43亩。

标的物四:位于商水县原种场(33.569367°N ,114.469983°E)209.76亩,位于商水县良种场(33.569116°N ,114.473234°E)91.91亩, 合计:301.67亩。

(四)租金支付方式:按“先付后用”原则,签订租赁合同后,中标者需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租金。

二、竞租条件与要求

(一)竞租人资格:竞租人为在商水县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农业类企业法人、其他农业合作组织及具有经济实力、诚信的自然人。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

3.竞租人中标后必须按出租方要求对现有地段进行认证。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止。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商水县农业试验示范中心西212楼。

(五)竞租保证金:

1.竞租人需向出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壹万圆整(10000元),且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日17时前上缴到商水县农业试验示范中心。

2.若竞租成功,中标方必须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交清第一年度全部租金。

3.未报名成功和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文件对竞租人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租人在竞租前务必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竞租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本单位将对竞租结果不予以确认,将重新公开招租。

三、竞租方式与程序

(一)竞租方式:公开竞拍。

(二)竞租程序:

1.竞租人于2025年9月24日前(周六、周日休息)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商水县农业试验示范中心报名。竞租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租赁意向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截止报名时间,竞租人于2025年9月25日上午9:30在县农业农村局东三楼会议室公开竞租,出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者。

四、联系方式及监督渠道 

1.联系部门及电话:商水县农业试验示范中心13592250816。

2.监督电话:商水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394-5458879    

五、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竞租人需自行了解土地现状及规划要求。

2.商水县农业试验示范中心对本公告保留所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商水县农业试验示范中心  

 2025年9月9日



责任编辑:商水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