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二零二零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商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商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中共商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中共商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中共商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能
(一)中共商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维护宪法和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纪律情况。负责审查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线索,对相关人员作出党纪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作出问责处理。
4、负责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必要时直接审查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问题线索。
5、负责监督检查县管单位公职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依法履职情况,执行中央、省、市、县决议、命令情况,以及廉洁从政从业和道德操守情况,负责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参与突发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调查。
6、负责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处理、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7、制定党纪法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党员执行党纪、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的教育工作。制定纪律建设、监察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研究有关党纪、法规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应的修改、补充建议。
8、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组长、副组长人选进行提名和考察,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商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单位
1、商水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商水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职能如下: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涉嫌违反党纪的案件。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建议。推进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推动驻在部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和廉政教育。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县管的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交待资财等职务违法案件,调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报县纪委监委研究处置。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议。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商水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
商水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单位职责: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效能建设工作,解决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受理行政部门、政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过错问题。
3、商水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
为规范政府行为,对企业“四乱”等违法违纪问题依据规定作出处理,研究行政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适时向县政府提出政府管理体制作行政运作机制的建议。
二、中共商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商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一)商水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二)商水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三)商水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
中共商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编制59人,实有人数102人,单位性质行政单位,经费预算性质财政全供,内设20个职能部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执纪监督室至第六执纪监督室、第一审查调查室至第五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
商水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行政编制54人,实有54人,单位性质行政单位,经费预算性质财政全供,共设15个派出纪检组。
商水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事业编制26人,实有6人,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事业编制36人,实有18人,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中共商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39275496元,支出总计39275496元,与2019年34437373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38123元,增长1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有新增人员,人员支出增加,公用经费随之增加;(二)是专项工作经费减少11670000元;(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12090000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合计392754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275496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上级转移支付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39275496元,其中:基本支出26889496元,占68.5%;项目支出12386000元,占3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中财政拨款27185496元。与2019年18237373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948123元,增长49%,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有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5306517元,公用经费增加761606元;(二)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288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927549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171935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6424元,占4%;卫生健康(类)支出583923元,占1.5%;住房保障(类)支出903214元,占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889496元,其中:人员经费1279333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公用经费1409616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80000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350000元增加30000元,增长8.57%,主要原因:2020年公务接待费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0000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安排。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费用。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年240000元增加30000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根据办案支出、巡察工作及村居治理工作需要安排。
(三)公务接待费11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110000元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096163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采购预算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提交人大审议的项目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不存在政府提交人大审议的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大案要案查处:是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派驻派出机构:是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福利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