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商水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 1 时间: 2019-08-26 11:43:5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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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商水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二○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商水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商水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各类案件和依法移送的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裁判生效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

4、依法审理由有关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7、依法办理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案件的审查确认工作。

8、执行由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并由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并签发交本院执行的死刑案件。

9、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10、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机构设置

商水县人民法院属财政全供经费的行政单位,行政编制131人,实有人数:213人(其中在职人员170人,离休2人,退休41人)。

商水县人民法院机构设置

1、内设10个职能股室:综合办公室(下设院办、档案室、网管办、文印室、督察办、装备科、扶贫办、司机班)、政治处(下设人事科、机关党委、教育科、宣传科)、审管办、立案庭(下设立案庭、信访办、技术科、诉调对接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刑一庭、刑二庭、扫黑办)、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执一组、执二组、执三组、执四组、执五组、执六组、执七组、执八组、执九组、执十组、执十一组、执十二组、拒执组)、、司法警察大队。

2、下设8个基层法庭:平店法庭、魏集法庭、姚集法庭、固墙法庭、张庄法庭、舒庄法庭、张明法庭、谭庄法庭。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商水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决算为本级决算,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商水县人民法院机关本级

2、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度收、支总计均为35,976,757.66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08,544.08元,增长10%。主要原因:办案经费及装备购置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8,117,327.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17,327.67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9,510,582.39元,其中:基本支出24,526,672.29元,占83%;项目支出4,983,910.10元,占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976,757.66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08,544.08元,增长10%。主要原因:办案经费及装备购置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10,582.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24,634,611.27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75,971.12元,增长20%,增加的主要原因:办案经费及政法装备购置款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10,582.3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400.00元,占0.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7,059,478.52元,占9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790,261.20元,占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604,442.67元,占2.0%。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929858.97元,调整预算数为29,510,582.39元,支出决算为29,510,582.39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调整预算数为56,400.00元,支出决算为56,400.00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临时追加信访人员补贴。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928,145.80元,调整预算数为12,845,083.24元,支出决算为12,845,083.24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及压减办公经费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30,000.00元,调整预算数为2,359,280.00元,支出决算为2,359,280.00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法装备购置款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4,819,776.29元,调整预算数为2,324,630.10元,支出决算为2,324,630.10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案件办理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9,768,000.00元,调整预算数为9,019,855.20元,支出决算为9,019,855.20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案件执行费用。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调整预算数为510,629.98元,支出决算为510,629.98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展预防犯罪宣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0,126.00元,调整预算数为178,126.00元,支出决算为178,126.00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28,566.40元,调整预算数为1,538,251.20元,支出决算为1,538,251.20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跨年缴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72,048.00元,调整预算数为73,884.00元,支出决算为73,884.00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享受遗嘱人员增加。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31,769.92元,调整预算数为604,442.67元,支出决算为604,442.67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缴纳医疗保险金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91426.56元,支出决算为0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财政统一拨至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水县管理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26672.29元,其中:人员经费16,893,472.8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633,199.4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5,488.79元,完成预算的7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85,488.79元,完成预算的75%,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安排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7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5,488.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85,488.79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18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商水县人民法院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暂未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商水县人民法院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暂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所以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主要原因: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090,750.80元,支出决算为7,633,199.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理案件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末,商水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商水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责任编辑:商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