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11月29日,我县共下达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35万元,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的要求,对新下达资金项目进行公示。根据事实工作和资金支付需要,我县对已公示项目资金级次有所调整,所以,对以前公示的项目资金进行重新公示。具体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周口市财政厅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4〕32号)下达市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15万元;本资金安排使用1935万元。
本次共计公示各级衔接资金1935万元,全部是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分配原则
按照《商水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商农领字〔2024〕2号)要求,结合项目准备情况,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的要求,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原则对各级衔接资金进行分配。
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分配情况见附表:《商水县2024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监督电话: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河南省监督举报电话:0371-65919535
周口市监督举报电话:0394-8270226
商水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394-5812317
商水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394-5818688
商水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