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县共收到中央、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261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379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898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54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资金10350万元。衔接资金已全部下达。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等文件要求,以前在资金对接到项目后,都及时予以公示,由于种种原因,个别项目资金进行小幅度调整,现对所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下达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28万元、下达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200万元;《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5〕3号)下达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7万元、下达省级财政衔接资金677万元;《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二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5〕16号)下达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3万元;《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5〕35号)下达市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40万元;《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5号)下达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4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万元;县级安排衔接资金1035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商水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商农领字〔2024〕4号),结合项目准备情况,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原则对各级衔接资金进行分配。
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分配情况见附表:《商水县2025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监督电话: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河南省监督举报电话:0371-65919535
周口市监督举报电话:0394-8270226
商水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394-5812317
商水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394-7952536
商水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5日
豫财农综〔2024〕22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pdf
豫财农综〔2024〕2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pdf
豫财农综〔2025〕3 号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pdf
豫财农综〔2025〕16 号 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5〕16号)(1).pdf
周财预农【2025】35号周口市财政局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28-袁老乡王屯村生产加工车间和汤庄乡付楼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两个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