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
商政办〔2025〕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商水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年7月23日
商水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技术》《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89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28号),为加快推进商水县地膜污染防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以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为抓手,加强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管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两个方向协同发力、有序推进,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突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市场主体,聚焦蔬菜、瓜果、大蒜、花生等重点覆膜作物。
(一)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加厚地膜标准:厚度不小于0.015mm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
(二)科学推进全生物农用降解地膜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十一条和《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等有关规定,我县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应当优先选用已在我省开展多点田间应用试验,并证明具有适用性和安全性的产品,确保推广应用过程安全可控。应优先选择经我省试验证明适宜推广的作物,稳步推广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
(三)加快全县地膜回收体系建设。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探索“农户地膜回收+回收网点回收”模式,待覆膜作物收获后,农户(使用者)通过人工捡拾和残膜机械回收作业,回收后进行打捆并收集运输到回收站,确保2025年度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三、实施内容
(一)科普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及回收站点的防毒、消防知识等方面的科普宣传、科技培训。
(二)加强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推广应用。采取乡镇(街道)统计申报的办法,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统计申报数据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引导全县地膜科学使用,加快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推广应用。全县计划推广应用厚度不小于0.015mm的加厚高强度地膜面积7万亩。
(三)科学推进全生物农用降解地膜应用。采取乡镇(街道)统计申报的办法,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统计申报数据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引导全县地膜科学使用,加快全生物农用降解地膜使用和推广应用,全县计划推广全生物农用降解地膜面积1万亩。
(四)加快全县地膜回收体系建设。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每个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原则上设立1个废旧地膜回收站。探索“农户地膜回收+回收网点回收”模式,待覆膜作物收获后,农户(使用者)通过人工捡拾和残膜机械回收作业,确保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项目实施量的85%以上,回收后进行打捆、收集运输到回收站,使用者未回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回收站给上缴废旧地膜的农户开具相应的收据,建立翔实的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台账。
(五)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循环利用模式。回收站回收的废旧地膜不得露天焚烧或掩埋处理,由中标供应企业进行有偿回收,用于再生制造其他产品,如再生塑料制品、垃圾袋和购物袋等,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减少资源浪费,同时也能为环保事业作出贡献。
四、资金来源和资金分配
(一)资金来源。商水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70万元。
(二)资金分配。
1.技术支撑费9.8万元。包含用于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宣传车辆费用、宣传页印制费用等。
2.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全生物农用降解地膜使用和推广应用费用236万元。采取乡镇(街道)统计申报的办法,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统计申报数据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引导全县地膜科学使用8万亩,加快地膜使用和推广应用。
(1)申报程序。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统计确定推广应用主体、明确主体推广任务;并将申报材料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补贴方式。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地膜使用面积和使用量由县农业农村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并由中标企业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任务清单统一配送至各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分发到申报主体。
(3)补贴标准。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按25.1元标准进行补贴,全生物农用降解地膜每亩按60元标准进行补贴。
(4)补贴对象。地膜使用与回收地点在商水县域,用膜时间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
(5)建立项目台账。项目实施期间,由乡镇(街道)对经营主体地膜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统计,对推广应用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田间管理档案、地膜使用照片等资料进行核实、收集,核准使用主体的地膜使用数量、应用面积、具体应用作物、应用时间及废旧地膜回收等台账信息。
(6)结果公示。项目实施完成后,乡镇(街道)将项目实施台账整理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结果在县政府网站上,把核准的地膜使用数量、应用面积、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结果进行公示。
3.废旧地膜回收处理费用16.2万元。按照“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引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以“生产经营主体回收、使用者交回、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废旧地膜统一回收利用运营体系。
(1)设立废旧地膜回收站。遵从“集中、方便、高效”的原则,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及其规范的相关要求,每个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原则上设立1个废旧地膜回收站(4个街道办事处合设1个回收站)。回收站负责对辖区内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废旧地膜回收率确保达到项目实施面积的85%以上,并建立翔实的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台账。回收站回收的废旧地膜不得露天焚烧或掩埋处理,可以移交至相关生产企业用于再生制造其他产品,如再生塑料制品、垃圾袋和购物袋等,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减少资源浪费,同时也能为环保事业作出贡献。
补贴标准:每个回收站给予每吨800元的奖励补贴。
(2)废旧地膜回收归集。项目实施主体通过人工捡拾、机械回收及人工捡拾+机械回收的技术方法,负责将使用过的废旧地膜收集整理,并上交至乡镇(街道)设立的废旧地膜回收仓库站,回收率不得低于85%,使用者未回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4.地膜抽样检测、残留监测费用8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抽样检测加厚高强度地膜12个样品,每个检测费0.5万元,合计费用6万元;在项目实施区域随机布设4个农田地膜监测点,开展地膜残留监测,每个监测点费用0.5万元,合计费用2万元。
5.结余资金使用。为保证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资金安全,项目单项实施资金结余部分,可结合项目实施实际调剂到方案内其它环节继续使用或延伸到下一年进行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点部署的工作,为切实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成立商水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抓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组织推进工作,动态监测掌握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情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任务。
(二)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遵守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不得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采用适当形式公示补贴发放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按时拨付。
(三)健全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要抢抓农时,列出试点推广任务推进的时间表,任务图,确保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任务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要建立和完善农膜使用、回收台账,做到“县有乡账,乡有村账,村有户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贯彻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结合部门分工,强化对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全过程的监管。要深入组织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产品质量抽检。要加强地膜使用控制,落实各主体回收废旧地膜的法律责任。要加大各部门联合执法力度,落实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薄膜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严厉打击非标地膜销售,对生产、销售非标地膜和劣质可降解膜产品的企业加大处罚,对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依法作出处罚。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地膜使用回收管理台账,强化监督指导和动态调整。建立地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与监测体系,通过监测设施和技术手段对环境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共享,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建立地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评估与后续管理机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五)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明白纸等媒体,加大对地膜推广应用的技术培训与指导服务,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的意识,引导和规范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科学使用、积极回收地膜,有效发挥地膜使用者回收地膜的主体作用,落实地膜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履行回收责任,为推动我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商水县各乡镇使用地膜统计表
2.商水县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台账
3.商水县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情况公示表
4.商水县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汇总表
附件1 商水县各乡镇使用地膜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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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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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村名称 |
种植作物 |
覆膜面积(亩) |
地膜用量(千克) |
使用宽度(1.2米、或1.5米) |
备注 |
合计 |
农办主任: 主抓副职:
附件2
商水县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台账
实施主体名称:
序号 |
地膜类型 |
覆盖作物 |
覆膜面积(亩) |
使用量(kg) |
回收量(kg) |
回收率 (%) |
备注 (回收去向)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商水县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情况公示表
经审核,同意下列补贴对象享受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有异议者,请书面或电话向村委会反映。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村委签章)
补贴对象 |
地膜类型 |
覆盖作物 |
覆膜面积(亩) |
使用量(kg) |
回收量(kg) |
此表由所在村委会填报加盖村委公章并公示,并将公示期内的照片留存上报农业农村局。
附件4
商水县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街道)
补贴 对象 |
户数 |
农膜覆盖面积(亩) |
覆盖作物种类 |
加厚高强度地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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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面积(亩) |
使用量(kg) |
回收量(kg) |
回收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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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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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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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一份。
商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印发
关于《商水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