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点:中州大道与溵川大道交叉口(原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办公电话:0394-5458559
主要职责:
1、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
2、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指导再生资源回收。
3、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和国际货代行业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大型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
4、拟订全县物流转型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县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推动重大物流项目和园区发展。
5、组织实施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拟订我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6、负责全县引进省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拟订全县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对外合作业务,指导全县企业对外投资申报工作,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管理涉及我县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7、拟订全县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承担全县商品进出口、机电产品进口、加工贸易和机电产品进口国际招商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贯彻落实我县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相关工作。
8、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9、负责对接上级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确定招商方向,明确主攻区域和对象,草拟全县招商引资行动方案,开展招商活动,全面收集意向项目信息,负责意向项目前期耿宗对接工作。负责上报招商信息,做好重点招商活动、招商会议会务筹备。建立项目库档案,负责开工项目、签约项目、意向项目库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更新、上报工作,负责成熟项目协议起草;负责协议正式签订有关事项;负责跟踪签约后的有关事项。
10、参与全县室内装饰活动的监督工作 ,规范室内装饰行为,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等工作;承担商水县整顿和规范市场工作领导组协调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协调、检查、参与关于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为;全面检查了解各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落实情况;向县政府、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组报告重大事项;研究起草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规定和办法,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等治本工作的落实;负责投资环境专项治理,研究拟订商水县内外、台商投诉处理办法;指导、协调、督察全县内外商投诉工作;组织与内外商投诉有关的政策调研、经验交流活动,促使我县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搞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股室:
办公室、人事股、综合与政策法规股、财务股、对外开放办公室、市场秩序股、市场体系建设股、流通业发展股、对外贸易发展股、国内经济合作股、电子商务股、招商服务中心和商务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