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扎实做好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 (2018-2027年)>的通知》 (豫政[2018]28号)、《中共周口市委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周发[2019]3号)、《周口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周口市2022年度国土绿化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创森 [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本办法的必要性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统筹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坚决贯彻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定,全面推行林长制,逐步构建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打造便利的森林服务设施,建设繁荣的生态文化,传播先进的生态理念,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成天蓝、地绿、水净的森林商水。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 (2018-2027年)>的通知》 (豫政[2018]28号)。
四、主要内容
在国土绿化和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中,各乡、镇(办)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1]19号)文件精神,坚守底线,不越耕地保护红线。主要做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廊道绿化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城区绿化工程、特色经济林建设工程、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工程。完成各项造林绿化面积1.11万亩。
解读单位:商水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