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定价成本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现将邓城镇敬老院养老基本服务成本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开:
一、成本监审项目
邓城镇敬老院(收住社会老人部分)养老基本服务成本。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三)《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四)《民办非企业会计准则》以及邓城镇敬老院提供的费用支出有关资料;
(五)《商水县邓城镇敬老院(养老院分部)2024年度-2025年度养老基本服务定价成本审核报告》(豫谦容专审字[2026]第087号);
(六)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
三、成本监审程序
1、对监审项目进行初步了解,成立成本监审工作组。
2、要求民政局提供成本监审所需资料。
3、初审:对县民政局提供的养老院成本资料进行初审,资料不完整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再进行补充完善。
4、审核:对专项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表、统计报表、明细账、科目余额表等资料进行审核,并了解相关情况。
5、实地监审:再次对各项成本数据进行采集和核对。
6、向县民政局、邓城镇敬老院反馈成本审核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建议,均无异议。
7、进行成本审核报告公示。
四、基本情况
商水县邓城镇敬老院经商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11723MB1451700X。法定代表人:顾四营,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邓城镇杨湾村,宗旨和业务范围包括为本辖区特困人员提供供养服务,特困人员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
五、成本审核情况
养老基本服务成本以邓城镇敬老院提供的经民政有关部门审核过的财务决算报表、明细账、科目余额表等成本资料为基础,依据成本监审相关规定进行核算。本次成本监审,主要对邓城镇敬老院的基本情况、养老服务成本支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审核各项成本、费用构成、公摊费用的分摊方法和比例是否合理;重点对养老院生产经营成本中各环节发生的实际支出进行详细审核和调整,并按照有关标准核增和核减了应计入和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
六、成本监审结论
商水县邓城镇敬老院(养老院分部)2024年度-2025年度养老基本服务定价成本如下:商水县邓城镇敬老院(养老院分部)2024年—2025年人均床位费成本为508.12元/月/人;人均护理费成本为1,381.89元/年/人,按标准老人数进行折算:自理老人310.93元/月/人,半护老人1,036.41元/月/人,全护老人1,865.88元/月/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历史成本资料根据邓城镇敬老院报送的2024—2025年财务数据进行审核,该资料由邓城镇敬老院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由邓城镇敬老院负责。
(二)该报告仅作为此次邓城镇敬老院养老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定价的参考依据,不做他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公开。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邮件、来访等形式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王迎
联系电话:0394-544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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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