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二零二零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商水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商水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
(一)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1、拟定全县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2、拟定全县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按县政府要求起草我县农业法规、规章、办法议案;指导全县农业法制体系建设;提出全县农村信贷、税收和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3、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意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度,贯彻执行农业基本政策指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4、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结构调整的意见、规划、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预测并发布主要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全县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调进调出建议。
5、制定全县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协调农科教结合工作,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协调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6、拟定农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组织、监督对农作物和农产品的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7、拟定全县渔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技术进步措施,管理全县渔业资源,负责保护全县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代表县政府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
8、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及其区划工作。
9、负责全县农民负担情况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情况监督等工作。
10、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全县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1、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生产服务。
12、负责全县农业情况综合和有关业务的协调。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商水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
1、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商水分校
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举办中专学历教育,开展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岗位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为全县培训合格的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劳动者。
2、商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负责制定全县经济作物的生产计划,指导经济作物的生产和结构布局调整;负责经济作物栽培新技术和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做好经济作物“一优双高”开发和技术措施的实施及经济作物无公害基地建设;指导农民搞好瓜果、蔬菜、食用菌的储藏保鲜工作;指导大棚生产、庭院经济,搞好集约农业。
3、商水县植保植检站
调查农作物病虫动态,研究病虫发生规律,发布病虫中长期预报,制定防治方法,指导农民进行防治;承担新农药、新药械的试验、示范、推广,植保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开展农作物种子、苗木和农产品的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工作,查处违章调运事件。
4、商水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负责全县的水面开发利用和水产品生产;负责水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水生动物病害的预报、防治;水质监测、水产品质量监测等工作。
5、商水县农经站
负责全县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财务公开管理、监督工作;农村内部审计工作;农村财务统计月、季、年报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工作;农村土地承包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等工作的指导;农村管理信息化培训、管理工作。
6、商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指导全县农业生产,拟订农作物生产实施方案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方法等。
7、商水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负责制定全县土壤改良、科学施肥、培肥地力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科学施肥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有机肥的技术推广和应用,指导农民搞好秸秆还田、农家肥的沤制,培肥地力;承担植物生长调节剂、土壤调理剂、稀土等肥料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有机肥样品、土样的化验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肥力监测和化肥监测工作。
8、商水县棉花原种场
搞好棉花优良品种的试验示范以及良种繁育工作,服务我县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9、商水县原种场
搞好良种繁育,选择优良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服务我县农业生产和推广。
10、商水县蚕种场
带领全场职工落实上级政策,搞好蚕业制种、繁育、农作物种子繁育工作。
11、商水县农科所
搞好良种繁育,选择优良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服务我县农业生产和推广,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12、商水县园艺场
担负着发展园艺生产的职责,主要从事农作物良种、林果苗木的繁育、生产与推广,园艺生产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13、商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宣传国家种子、农药、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种子、农药、肥料广告审查、市场管理及业务培训指导工作;提供各项技术服务和承担种子执法管理工作。
14、商水县种子技术服务站
负责全县农作物新品种(新品系)区域(生产)试验、示范与评价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技术研究、推广和技术培训;负责全县农作物新品种的配套栽培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以及良种推广技术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种子资源的收集、整理、建档、保存;负责农作物种子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发布。
15、商水县农村沼气技术服务站
制定全县沼气建设计划,并负责实施;对全县沼气技术工、乡村沼气服务网点负责人与技术骨干开展沼气建设、维修、管理、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讲座与培训;定期开展沼气技术、启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大中型沼气的使用情况巡回指导;指导农户安全用气和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
二、商水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单位构成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商水分校、商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商水县植保植检站、商水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商水县农经站、商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商水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商水县棉花原种场、商水县原种场、商水县蚕种场、商水县农科所、商水县园艺场、商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商水县种子技术服务站、商水县农村沼气技术服务站等。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15人,实有人数16人,单位性质行政,经费预算性质财政预算拨款,内设9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水产股、能源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工会、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等。
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商水分校,事业编制13人,实有28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事业编制13人,实有32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植保植检站,事业编制14人,实有34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2人,实有6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农经站,事业编制5人,实有12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13人,实有30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土壤肥料工作站,事业编制13人,实有30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棉花原种场,事业编制29人,实有12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差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原种场,事业编制137人,实有54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差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蚕种场,事业编制55人,实有21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差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农科所,事业编制25人,实有6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差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园艺场,事业编制160人,实有35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差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3人,实有41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种子技术服务站,事业编制53人,实有50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农村沼气技术服务站,事业编制6人,实有7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124939231元,支出总计124939231元,与2019年240830484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5891253元,减少4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151870000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合计1249392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939231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上级转移支付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124939231元,其中:基本支出23909108元,占19%;项目支出101030123元,占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中财政拨款124939231元。与2019年88946484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5992747元,增长40%,主要原因:新增一般债券安排农村户厕改造项目、2019年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493923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6420元,占2%;卫生健康(类)支出1812528元,占1.45%;节能环保(类)支出15500000元,占12.41%;农林水(类)支出103606428元,占82.94%;住房保障(类)支出1493855元,占1.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909108元,其中:人员经费2305816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公用经费85094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500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28500元减少9000元,下降31.58%,主要原因:压减开支,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000元,下降36%。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0元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无此项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19年0元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年25000元减少9000元,下降36%。主要原因:压减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35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3500元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50944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63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3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主要用于土地确权颁证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资金,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主要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三方技术指导项目。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拟选取农村户厕改造(2020年一般债券)、2019年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2020年一般债券)、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三方技术指导项目、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项目等项目作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98199750元,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按质按量完成好项目各项工作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提交人大审议的项目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不存在政府提交人大审议的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农林水支出:是指用于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农村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十、病虫害控制: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防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十二、防灾救灾:是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十三、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是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十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是指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利用与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