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信访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二零一九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水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商水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商水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商水县信访局概况
一、商水县信访局主要职能
(一)商水县信访局
1、代表县委、县政府处理中央、省、市、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2、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各级党政部门实行归口分工、交办信访案件并可牵头查处较重大的信访案件。
3、负责督促、催办、审结由信访部门交办各部门查处的重要来县、来访结案报告。
4、综合分析研究信访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5、督促检查全县的信访工作,经常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组织交流工作经验。
6、负责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商水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
1、商水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县上访人员,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提供来访信息;定期归纳、整理、综合、分析信访情况,适时向领导提交信息情况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县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重要信访事项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对赴京、赴省、到市及来县上访的协调处理、回访稳定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预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2、商水县民生热线电话受理中心
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我县公民电话投诉事项,依据《信访条例》向乡镇(场、街道办事处、集聚区)和有关县直部门(单位)交办电话投诉事项;协调处理跨乡镇及跨部门的重要电话投诉事项;直接或责成承办投诉事项的相关单位及相关部门向投诉人告知、回复电话投诉事项的办理情况;综合分析电话投诉事项及办理情况,并向乡镇(场、街道办事处、集聚区)和有关县直部门(单位)通报;对各乡镇电话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商水县信访服务中心
负责做好我县赴京、省、市及县委、县政府门口信访值班工作组后勤服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信访联系会议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做好我县群众赴京赴省到市上访事项的劝返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赴京、省、市接待、处置和劝返我县群众上访事项;负责我县群众赴京赴省到市上访事项的登记、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报告;负责与省、市驻京信访工作组和驻地警方的沟通和联络,及时妥善处理和化解我县群众越级上访事项;做好县委、县政府和县信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商水县信访局预算单位构成
商水县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一)商水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二)商水县民生热线电话受理中心(三)商水县信访服务中心。
商水县信访局,行政编制11人,实有人数18人,单位性质行政单位,经费预算性质财政全供,内设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综合股、办信股、办案股、接访股、信访信息股、复查办公室。
商水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事业编制10人,实有5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民生热线电话受理中心,事业编制12人,实有9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商水县信访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人,实有2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商水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6453067元,支出总计6453067元,与2018年7425095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72028元,下降13.09%。下降的主要原因:(一)人员调动,人数减少;(二)为贯彻节约办公,压缩办公开支;(三)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64530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53067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上级转移支付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6453067元,其中:基本支出2908867元,占45.08%;项目支出3544200元,占54.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中财政拨款6453067元。与2018年7425095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972028元,下降13.09%,主要原因:(一)人员调动,人数减少;(二)为贯彻节约办公,压缩办公开支;(三)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45306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15365元,占9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3779元,占4.6%;卫生健康(类)支出97033元,占1.5%;住房保障(类)支出146890元,占2.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08867元,其中:人员经费263274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7612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电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0000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40000元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根据工作要求与2018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40000元,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根据工作要求与2018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76122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拟选取驻京、省、市及驻京值班接访、信访事务等项目作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3404200元,按质按量完成好项目各项工作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提交人大审议的项目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不存在政府提交人大审议的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信访事务: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