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7月3日,我县共安排中、省、县三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49.58万元,按照《商水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要求,已全部安排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资金来源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7号)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别是1767万元和1038万元;
2、《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9号)下达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别是40万元;
3、《关于安排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请示》(商财农〔2023〕5号)安排我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50万元。
本次共计公示省市县三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49.58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商水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商农领办文〔2023〕12号),结合项目准备情况,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等十一单位共同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关于整合资金安排使用重点的要求,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原则对各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分配。
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分配情况见附表:《商水县2023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监督电话: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河南省监督举报电话:0371-65919535
周口市监督举报电话:0394-8270226
商水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394-5812317
商水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394-7952536
商水县财政局
2023年7月3日
2023年垃圾治理公益性岗位和收转运两个项目资金文件.pdf
(豫财农综〔2023〕7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pdf
(豫财农综〔2023〕9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