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潘子建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消防、交通、公路、民政、残联、殡葬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警商水中队、商水消防救援大队、县慈善会、县老龄委、县关工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