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
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编号:411623-HB-2024-04的公告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6-03-03 17:16: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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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商水县阳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商政土〔2025〕61号文),收回商水县阳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纬一路以北,商安路以东的10.8736公顷(163.105亩)土地使用权,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编号:411623-HB-2024-04(电子监管号:4116232024A000045)。

特此公告。

 

 

商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日

 



责任编辑:商水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