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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商水县阳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商政土〔2025〕86号文),收回商水县阳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纬五路南侧,经二路西侧的10.1088公顷(151.632亩)土地使用权,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编号:411623-HB-2024-13(电子监管号:4116232024A000137)。
特此公告。
商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