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商水县促进剩余劳动力就业 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 1 时间: 2020-09-07 15:54:1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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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政办〔202048



商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商水县促进剩余劳动力就业

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商水县促进剩余劳动力就业工作专班,现将专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崔  岩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秀娟  县政府副县长

姜  军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许云来  县政府办公室

李春华  县财政局局长

梁  露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春来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商水县协助富士康做好招工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9月6日









附  件:


商水县协助富士康做好招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县域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规范用工,待遇留人”的原则,树立“抓招工就是抓招商促发展,抓就业就是抓民生保稳定”的观念,着力破解企业“招工难”问题,促进我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逐步建立城乡统筹、全面覆盖、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的就业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定工作任务,我县为富士康招募员工1100人。分三批完成,第一批9月底完成450人;第二批10月底完成350人;第三批11月底完成300人。组织输送时间视各单位上报信息后确定。并根据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奖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崔岩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韩秀娟、产业集聚区主任姜军任副组长的商水县促进剩余劳动力就业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协助富士康招工工作。各乡镇(办)、各相关单位可根据需要成立相关组织,按任务要求切实做好招工工作。

(二)排查摸底,澄清底数。

各乡镇(办)人民政府和行政村要深入开展辖区内适龄人口就业状况的调查摸底,重点抓好外出务工劳动者、外出产业工人领头人、下岗失业等“三类”人员的调查,做好外出务工就业人员的登记、推荐、动员等方面工作,引导、动员组织劳动力到富士康就业。各乡镇(办)要完善更新劳动力资源台帐信息,对有意向的求职者进行登记,并将实时台账信息及时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县电视台开辟专题栏目宣传推介富士康集团发展概况及招工简章,营造促进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浓厚氛围。各乡镇(办)要采取悬挂过街帘、下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达到家喻户晓。

(四)严格考核,进行奖惩。

1.县政府将协助富士康招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设定目标管理分值100分,完成任务的人数以到厂区三个月内不回流为准,招工认定人数未完成任务的招工单位不享受奖励,本项目标考核分值为零分。

2.以招工任务为基数,多招多奖。对完成招工基数的招工单位,每招一人工作满三个月不回流的,县财政每人给予500元的奖励。

3.招聘的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三个月不回流,由县财政奖励招工牵头县直单位100元/人专项工作经费。

4.对完成招工任务且排序前3名的乡镇(办)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完不成招工工作任务且排序后3名的乡镇(办)给予批评。


责任编辑:商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