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办〔2020〕12号
商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金融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
推进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金融系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更好地支持我县实体经济发展,根据省、市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机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专班。建立由县金融工作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信局、商业区、人行商水县支行、周口银保监分局商水银保监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服务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统筹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金融政策。为应对疫情影响,近期国家、省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的通知》(银发〔2020〕3号),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5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等六部门制定《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支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金融政策措施的通知》(豫金发〔2020〕15号)等,这些政策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各金融机构一定要认真学习研究,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县金融工作局每日搜集整理全县复工复产企业的金融需求、复工复产重点项目的融资需求,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对接、跟踪服务。建立月会商机制。每月召集相关部门、相关金融机构研究政策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建立运行监测机制。各金融机构每周一上午,向县金融工作局上报本单位对接工业企业和省、市、县重点项目情况,以及需要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建立督查惩戒机制。县金融工作局联合人行商水县支行和周口市银保监分局商水银保监办对接金融机构政策落实情况、企业反馈的问题及监测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对违反相关规定或工作不积极不主动造成影响的,联合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确保各金融结构将政策执行到位。
四、夯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疫情防控与金融服务有机结合,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责任,统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资金协调保障工作,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禁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高企业金融获得感。
附件:商水县金融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020年3月12日
附 件
商水县金融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马三华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任 磊 人行商水支行行长
成 员:李 锋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相峰 县发改委副主任
付留中 县工信局副局长
任彦辉 人行商水支行副行长
张中韦 县农发行信贷主管
王洪生 工行商水支行副行长
李少华 农行商水支行副行长
赵 伟 中行商水支行副行长
高 杨 建行商水支行副行长
李旭哲 邮储银行商水支行副行长
马健铭 中原银行办公室主任
黄 明 县农商行副行长
卢朝阳 厦农商村镇银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