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办〔2020〕61号
商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水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商水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11月16日
商水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财经委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全县取水口及取水监测计量现状,依法整治存在取用水突出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20〕79号)和河南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摸清全县取水口现状,掌握已知取水口和未登记取水口的数量、取水口的合规性和取水口的监测计量现状,依法整治存在的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健全取水口监管机制,为管住用水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二、行动原则
(一)全面核查,依法整治。全面核查登记各类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及监测计量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依规取水、计量取水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增强管住用水的能力。
(二)统筹协调,分级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加强统一领导和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跟踪督促检查。各乡镇(办)组织实施各行政村(居)和个人登记填报。县水利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标准,精准识别。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明确核查登记技术要求,确保核查对象不重不漏、基础信息不缺不错,填报信息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和取水审批监管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基础信息成果审核,确保核查登记成果质量。
(四)查改结合,健全机制。专项整治行动总体上分阶段部署推进,同时坚持边查边改,将问题整改工作贯穿始终。针对核查登记发现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能力。
三、行动范围和对象
(一)行动范围。本次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范围为商水县。
(二)核查登记对象。本次核查登记对象为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各类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
四、主要任务
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包括核查登记、整改提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4项任务。
(一)核查登记。
1.组织登记。按照属地登记的原则,取水单位和个人,登录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系统网址https://qskhc.cjw.cn),在线填写登记取水口基础信息表(附件2),包括取水口基本信息、取水口监测计量设施配备与运行情况、取水口合规性情况等。县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取水口登记信息,对填报不合格的要求取水单位或个人修改完善或重新填报。对权属不清的取水口,由县级水利主管部门负责登记录入。对在线填报存在困难的,由县水利部门协助完成登记。其中,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管理的取水工程取水口,由管理单位负责登记;由农民自行建设、年取水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小型农业灌溉工程的取水口,可由行政村负责打捆登记,具备条件的可逐一登记;对于农村灌溉机电井,先行组织对规模以上的(管径20cm以上)进行核查登记,对于规模以下的机电井,暂不纳入本次核查登记范围。
2.审核排查。按照谁审批、谁审核的原则,充分利用取水许可台账、水利普查成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名录、有关部门的工程项目名录等,综合采取影像识别、实地走访、现场查勘、电话问询等方式,对辖区内各类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进行排查复核,确保登记不重不漏、信息准确可靠。对发现的信息漏报重报、信息不实等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充或修改。在以上工作基础上,通过系统汇总形成取水口核查登记汇总表(附件3),逐级审核上报市水利主管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坚持边核查边整改,并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
(二)整改提升。县水利主管部门对取水口核查登记结果,
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梳理复核取水口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监测计量不规范、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问题,对于可立刻整改完成的问题,要边登记边整改。对于无法立刻整改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级上报审核,组织开展整改,逐一销号落实(附件4)。
(三)监督检查。县水利主管部门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
案,对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取水口应登未登,登记的取水口监测计量信息是否准确,存在的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
(四)建章立制。县水利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针对取用水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和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取水口动态更新机制和取用水监管机制,完善水资源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取用水管理。
五、时间安排
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所有取水口登记工作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六、工作成果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可归纳为“三个一”,即:
(一)形成“一张图”,将取水口信息纳入水利一张图;
(二)建立“一本账”,反映取水口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健全“一套机制”,建立健全取水口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形成本辖区的“一张图”、“一本账”、“一套机制”。
七、组织实施
各乡镇(办)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取水口基础信息填报和核查登记,完成基础信息审核排查工作。县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取水口问题认定与整改提升,提出本区域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审核上报市水利局,组织开展整改,逐一销号落实;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对各阶段的数据质量进行把关复核,及时向市水利局上报汇总结果。
各取水户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培训和指导、基础信息统计分析,负责登记信息审核,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动态掌握取水口基础信息、问题整改台账及用户填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工作,上报相关工作进度,做好阶段工作总结。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县水利主管部门加强对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做好本区域核查登记工作。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成立政府领导、水利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牵头负责,明确相关股室和技术单位具体负责,强化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圆满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加强信息报送,严格监督考核。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将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纳入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在整治行动中弄虚作假、慢作为和不作为、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约谈、通报和问责。
(三)加强经费保障,夯实技术支撑。县水利主管部门要向县政府做好汇报,积极争取财政经费支持,明确技术支撑单位,弥补基层技术力量的不足,保障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加强核查登记人员的技术培训与业务指导,提升核查登记业务能力,落实各级审核。要充分发挥统一信息平台、信息化技术在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中的支撑作用,结合已有相关成果的运用,提高核查登记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建立资源信息共享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县水利主管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移动互联网等方式,加大核查登记宣传力度,提高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提高认识,主动登录系统平台并填报基础信息,并配合管理单位完成核查登记工作。同时,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为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便捷服务。
附件:1.商水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取水口基础信息登记表
3.取水口核查登记汇总表
4.取水口整改提升情况表
附件1
商水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勇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黄遵武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雷 闯 (县政府办公室)
刘思华 (县水利局)
各乡镇(办)分管领导
附件2
取水口基础信息登记表
取水单位名称(取水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填表人姓名: 填表人手机号码: 填表日期: 填表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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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水口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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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取水口名称 |
编号 |
所在行政区 |
取水口坐标 |
取水工程类型 |
设计日最大取水能力 |
建设运行状态 |
水源类型 |
取水水源名称 |
水资源分区 |
取水口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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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系统自动生成 |
具体到乡镇 |
经纬度 |
工程或设施类型 |
在建/已建/报废 |
地表水(江河/湖泊/水库) 地下水(浅层/深层) |
坐标自动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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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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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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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口数量 |
地表水 个 |
地下水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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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水口监测计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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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取水口名称 |
是否安装监测计量设施 |
监测计量设施类型 |
监测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
能否实现在线监测 |
是否定期检定或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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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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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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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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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用水管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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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项目名称 |
所属行业类型 |
参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分类(GB/T4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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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用途 |
□农业灌溉 □公共供水 □工业 □服务业 □ 河湖补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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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有关情况 |
□全部审批(或核准备案) □部分审批(或核准备案) □未审批(或核准备案)□无须审批(或核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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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审批情况 |
□已取得取水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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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水量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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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取水许可证 |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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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取水量(万m3)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数据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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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计量 □推算 □其他 |
附件 3
取水口核查登记汇总表
填表单位: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建设或管理取水口的单位)
序号 |
取水口名称 |
取水口编号 |
所在行政区 |
取水口坐标 |
取水口类型 |
取水工程 运行状态 |
取水水源类型 |
取水用途 |
是否取得取水许可证 |
许可水量 |
近4年平均取水量 |
是否安装监测计量设施 |
监测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
取水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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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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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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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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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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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4
取水口整改提升情况表
市 县(区、市)
序号 |
取水项目名称 |
取水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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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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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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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联系人手机号: 制表时间: 校核人: 主管领导审核: 制表单位: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