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办〔2023〕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商水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商水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于8月10日前将分管负责同志、责任科室负责同志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许春更,联系电话:5446567)。
四、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书面报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商水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8月7日
附件
2023年度商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目录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商水县“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
县民政局 |
第三季度 |
2 |
商水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
县交通局 |
第三季度 |
3 |
商水县关于加快推动全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县交通局 |
第四季度 |
4 |
商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