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商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商水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5-04-11 17:05:1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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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政〔2025〕6号

 

 

商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商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商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年4月2日

 

商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切实做好2025年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和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89号)要求,全面落实《河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全力做好2025商水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发展。以解决“谁来种地”和“如何种好地”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小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主要目标,通过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升各类服务组织服务水平,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着力推进服务规模经营和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商水县地处豫东南黄淮平原腹地,总面积126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42万亩,辖19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595个村(居),总人口126万,其中农业人口106万粮食种植面积常年稳定在244.1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5万亩,常年小麦平均单产600公斤以上;玉米平均单产600公斤以上。商水县委、县政府站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把粮食生产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以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重点县为目标,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278个,农机服务组织91个,家庭农场3026家。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面积15万亩,力争示范区粮食单产达到“吨半粮”,以粮油生产为主,全程生产托管,强化措施,深挖潜力,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商水县国家超级产粮大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全国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二、项目目标

2025年下达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107万元,拟定开展小麦季深耕和旋耕两个环节。通过项目的实施,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有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具体目标。

(一)坚持聚焦服务小农户。充分尊重小农户家庭经营主体地位,把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农业生产中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划算的生产难题。

(二)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支持粮油等大宗农产品和大豆油料生产、大豆玉米单产提升等关键薄弱环节的社会化服务

(三)坚持服务带动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引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生产。

(四)坚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培育服务市场,重点支持市场供给不足的农业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的服务。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规范引导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及面积。拟定在商水县固墙镇、胡吉镇、练集镇、邓城镇、化河乡、大武乡、张明乡、舒庄乡、黄寨镇、巴村镇、姚集镇等23个乡镇(办)实施,小麦季深耕和旋耕两个环节分别预计实施22.14万亩相关乡镇(办)根据辖区内的生产条件和作物布局以及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需求筛选确定服务对象及服务面积。本项目作业实施时间为2025年7月—10月(因不可抗拒天气等原因可适当调整作业时间)。

(二)支持作物、环节及标准。

1.支持作物及环节。

围绕小麦生产的关键薄弱环节,实施小麦季深耕和旋耕两个环节。

2.标准。

一是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

(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统一赋码注册登记2年以上有独立的对公银行账户,执行相关行业会计制度,征信良好。

(2)能力较强。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设备及农机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开展项目要求环节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能按照要求和农时需要,按时优质优量完成服务任务

(3)管理规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资产设备、规范的管理制度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办公区域内干净整洁,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悬挂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工作流程等;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所有留存档案保存在3年以上。

(4)服务标准。与服务对象签订规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有完整的服务台账档案;能够按照技术规程开展规范的生产服务,广泛推行标准化服务,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具体的服务流程和服务制度。

(5)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较强,无不良社会影响。

二是服务效果应达到的标准。

通过对项目区小麦的关键薄弱环节开展托管服务,提高小麦生产规模化服务率,示范辐射带动项目区外其他乡镇和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强烈的村连片种植。

三是技术标准。

小麦季深耕和旋耕技术标准如下:

1深耕要求:利用机械深耕25cm—30cm,增加土壤的透气性和渗透性,增强降水入渗速度和数量,促进根系的生长和发育。

2旋耕要求:要求利用机械旋耕2遍,深浅一致,深度不少于15cm—20cm,漏耕率≤2.5%,重耕率≤5%,纵到边横到面,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

1.补助标准。服务对象以商水县固墙镇、胡吉镇、练集镇、邓城镇、化河乡、大武乡、张明乡、舒庄乡、黄寨镇、巴村镇、姚集镇等23个乡镇(办)范围内的小农户和种粮大户为主,计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60%以上,财政补助占当地市场服务价格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对经营35亩以上(含35亩)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上限是不超过10万元。项目拟计划实施总金额1107万元。各环节补助标准为:(1深耕补助25元/亩(市场价格85元/亩);(2)旋耕2遍补助25元/亩(市场价格85元/亩);(3)预计实施面积22.14万亩(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每亩补助50元/(最后以招标价格为准)。

2.补助方式。该项目拟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对小麦季深耕和旋耕环节开展托管服务进行补助,根据中标价格及实际完成服务作业面积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服务组织要将补助资金以让利的方式降低小农户的服务费用。公开招标仅对财政补贴环节的财政资金进行招标。

3.实施面积确认。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测,服务作业机械要求安装监测设备。监测数据、作业图片作为项目服务作业面积的主要依据。作业服务组织必须按照方案要求提供有关服务,并提供作业相关证明资料,以备验收存档。

四、实施流程

(一)工作方案制定阶段。1月份,初步确定项目实施区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确定服务组织、签订合同阶段。通过公开招标优选服务组织,430日前确定服务组织,合理分配项目面积,5月份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

(三)作业服务、督导检查验收阶段。7-10月期间,按照项目时间及服务要求,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相关工作同步进行督导、抽查复核并及时验收。

(四)拨付补助资金、总结阶段。每个阶段项目完成,项目验收合格,资金审批手续完成后,报送财政局兑付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对项目进行归纳总结并进行绩效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成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切合实际的运行机制。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敢于担当,积极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宣传。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在项目实施前期,广泛宣传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托管等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政策,悬挂农业生产托管宣传标语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农户认识到既能打工挣钱,又能种粮增收,理解并自觉接受党的富民政策,积极参与和响应社会化服务工作,支持土地托管,促进规模化生产。让各类服务组织看到参与社会化服务的远景和现实利益,提高服务质量。

(三)优选服务组织。根据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和《河南省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服务组织。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与农业农村部门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区域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指标等。

(四)监督项目实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及工作经费落实;各乡镇()负责协调项目服务组织与农户以村为单位签订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成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服务数量及质量;同时组织成立技术小组,加强对服务组织承担的相关服务的技术指导,指导服务组织建立各环节服务台账,留存各环节服务影像、文字等档案资料。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作业的服务组织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检查验收项目。一方面,各个服务环节完成后,服务组织填写《作业单》及面积确认表,经享受服务的村民签字以及相关的村集体和乡镇政府盖章及时在该项目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监督小组对服务组织实际完成的作业量、服务效果等情况进行核实查验,抽查比例20%以上,出具验收情况证明;另一方面,积极应用河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监管平台过程数据资料及时上传,接受监督检查

(六)拨付补助资金。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验收,对每个服务环节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验,验收合格的按要求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禁止资金挪用。

 

附件:1.商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商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小组

 

 

 

 

 

 

 

 

 


附件1

 

商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宗祥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  申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何四良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胡金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磊  县审计局局长

蔡国栋  县发改委主任

张春风  县财政局局长

陈国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胜利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李保中  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农业农村局,胡金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

 

 

 

 

附件2

 

商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小组

 

组  长:胡金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袁俊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熊新奇  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新良  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苏士贤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刘艳玲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东庆生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主任

陈东义  县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

刘林业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王明正  县农业生态与资源利用站站长

孙  灿  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李  卡  高级农艺师

王顺领  高级农艺师

刘玉华  高级农艺师

王冬亭  高级农艺师

刘云霞  农艺师

施雪艳  农艺师

田海滨  农艺师

王建国  农艺师

苏楠楠  农艺师

 

 



 

 

 

 商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印发




《商水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商水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