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委托书
商文广旅委字【2022】1号
来源: 商水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7-11 10:12:2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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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行政机关:商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李全立 地址:商水县健康路中段

受委托组织:商水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张  丹 地址:商水县行政路中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综合执法机构包括:(一)经法律法规授权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执法机构;(二)接受有关行政部门委托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对委托机关负责的执法机构),《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中共商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商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商编【2020】2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通知的规定,经商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商水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研究,现由商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商水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委托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委托期间,商水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委托范围内,必须以商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并接受商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商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承担。商水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

                   2022年1月1日

 


责任编辑:商水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