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点:商水县丘生路东段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94-7728056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收集、掌握影响稳定的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三)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案件审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四)组织指挥全县公安侦查工作;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打击、防范暴力恐怖活动和邪教活动;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组织指挥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的有关事务;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理,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九)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四)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订和执行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违纪案件。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装备、被装和经费。
商水县公安局内设:警令室、政办室、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机关事务管理股、审计室、情指中心、科技信息化大队、反恐大队、控申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政保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刑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交警大队、网警大队、看护大队、食药环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维稳大队、法制大队、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