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2018年度贫困人口人身意外保险的 实施方案
来源: 1 时间: 2018-08-17 11:48:4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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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项目总体情况

为妥善解决全县建档立卡(享受政策,以下简称建档卡)的贫困人员因生产、劳作等导致的意外身故、残疾和医疗在进入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甲方作为投保人,为本县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统一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

第二章 项目实施内容     

对全县截至2018年9月10日享受政策的21927户8503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三章 项目设计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 号)、《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保监发〔2016〕44 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创新保险扶贫机制,切实减少贫困人口的损失。

第四章 项目投资概算

投资叁佰柒拾万圆整(3700000元)。项目资金全额由县财政拨付。

第五章 项目组织设置

1、项目领导机构。成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主任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2、项目监督、管理机构。组建项目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对项目进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技术指导机构。由县扶贫扶办项目组和各乡镇(场)、办事处、产业集聚区文化站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工作。

第六章 项目实施步骤

1、摸底核实。积极核实贫困人口数据,统计贫困户基本信息,掌握真实数据。摸清底子,打好实施基础。(8月20日前完成)

2、制定计划。立足我县实际,拟定详细操作计划。(8月25日前完成)

3、项目招标。与县财政局进行项目招标流程。(9月25日前完成)

4、具体实施。招标结束后积极督促项目承接方,进行投保。(9月30前完成)

第七章 项目管理保障措施

1、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建立严格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法人职责。对具体的脱贫攻坚项目负责承担,并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对项目策划、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承担投资风险。

2、建立项目公告制度。针对项目基本情况公告、权属调整方案公告、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监督检查结果公告、项目竣工公告等建立项目公告制度。明确公告的内容、期限、方式和范围等。

3、建立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制定明确的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汇报制度、检查制度和勤政廉洁制度。  

4、建设项目管理措施。一是要建立项目招投标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建立项目招投标制度。确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标段划分、招标估算金额。明确招标的组织、招标文件、招投、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一系列具体要求。确定项目领导机构对项目招投标监管职责、监督方式和监管内容。二是要建立建设监理制度,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依据监理有关规定,监理单位负责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建立严格的建设监理制度。三是要建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按照《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须根据委托事项签订合同,完善合同手续和监督机制,合理划分各方权、责、利。使责任、义务清楚,便于履行、操作和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必须有质量条款,明确质量责任及通过控制所需实现的质量目标,不符合合同中的质量要求,结算时要扣除一定幅度的价款。合同中要明确按照项目进度分期分批次拨付项目资金。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施工单位(承包者),明确监理单位对项目工序质量和隐蔽质量的监督控制直接负责。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明确工序质量、质量目标、质量职责。  

第八章 项目监督管理

项目监督包括项目领导机构的监督、承担单位的监督、施工单位的监督、监理单位的监督、社会公众和新闻监督,简述监督的相应内容及形式。在施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与支出预算和初步设计。

第九章 效益评估及结论

    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项目的实施完成,为贫困人口提供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增强贫困人口抗风险能力,提高保障程度,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责任编辑:商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