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会商预警。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及时加强会商研判与防范应对,落实防范措施。气象、应急部门强化监测预警,多渠道发布气象预警和防灾提示;宣传部门和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防范和避险知识,提升群众防灾减灾能力。
(二)落实防御措施。各重点行业部门要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管理。住建部门监管在建工程,雷暴大风和强降水时中止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做好地下空间防汛;公安、交通部门管控交通安全,排查道路隐患;水利部门管理重点水域,巡查险工险段并加固;城管部门聚焦城区易涝点等重点部位,预置力量,会同水利部门做好联排联调;农业部门指导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排涝;民政部门巡查救助困难群众;教体部门和学校加强未成年人警示教育与防溺水工作;电力、通信部门、水务保障设施运行。各乡镇(办)各部门排查危旧房屋等隐患,关注低洼区域,必要时关闭相关场所。乡镇(办)接到预警后及时通知到村到户。
(三)提醒公众防范。公众要增强防范意识,减少户外活动。外出远离危险物,关好门窗,安置好室外物品,加固易被吹动的搭建物。不在危险处躲雨,留在安全场所。驾车时注意降水对出行的不利影响。
(四)严格值班值守。各乡镇(办)人民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掌握气象信息,提前做好会商研判、避险转移等准备。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应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强降水天气,各乡镇(办)各部门和公众需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过特殊天气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