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位置:
汝阳路以东,惠商路以南,属于《商水县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部分,街坊编号:H5,地块编码 H5-01,总用地 面积 8.15ha;
二、现状用地状况
H5-01 地块现状为工业厂房;
东侧有安置小区、现状工业厂房和一处办公楼;
紧邻地块南部是空地和一个居住小区;
地块西边紧邻汝阳路城市生活性主干道,汝阳路西边为大片工业厂房;
北部紧邻惠商路城市次干路,路北有小部分工业厂房;
地块南侧有已建未完工楼房(豫华仁安置房);
项目有建设用房及设备若干;
项目东南有现状村庄一处;
地块南部靠近城市主干道纬一路。
三、调整依据及相关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6.《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 版)
7.《商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8.《商水县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9.《商水县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0、水县委、县政府信访批示
11、省、市专家评审会议纪要
12、商水县信访会议纪要及批复
本次调整是基于解决商水县顽固信访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发展需要进行的,本地块原属工业用地,已于 2018 年4 月份经专家论证调整为居住用地,2018 年 5 月经县政府批复同意,2018年9月13日经技术论证会论证,原则同意本调整报告(见附件)。本次调整主要调整地块部分指标,用地性质仍为二类居住用地,鉴于上次调整对本地块在城市发展中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和合理性,上次调整对本地块在城市中的地位和作用考虑不够充分,本次调整拟进一步提高 该地块土地使用效率,增加建筑容量,具体调整如下:
具体调整数据如下表:
五、调整必要性
本次调整是基于解决顽固信访案件,有利于商水县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建立。
用地面积122.22亩,原属周口一滴香食品公司用地。2016年6月,时豫华仁投资担保公司因双方债务问题与一滴香公司签署协议,双方约定在后续开发中无偿提供给豫华仁公司住宅50000平方米。后豫华仁投资担保公司因非法集资被政府立案查封,其法人及公司高管已被被追究刑事责任,其非法所得无法追回。豫华仁非法集资涉及储户2700余户,涉及利益人15000余人,涉及非法集资款项近4亿。事情发生以来,豫华仁客户多次到县、市等政府单位上访,并多次采取围堵、围攻等极端手段,给商水县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隐患。现该项目由商水御玺置业有限公司介入跟进,并承担原一滴香公司向豫华仁公司承诺的50000平米住宅和一滴香公司自身债务和下岗职工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商水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明确由规划、国土等部门拿出解决办法以解决社会隐患。
商水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