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向全社会公布商水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部门有下列情形的,均可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投诉举报:
(一)行政执法部门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
(二)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
(三)行政执法部门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
(四)行政执法部门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五)行政执法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企)的问题。
二、投诉举报程序
投诉人可以向业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投诉举报。
(一)投诉人向业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业务主管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处理。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法定时间内未处理或者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认可的,投诉人可以向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二)投诉人向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后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处理并报告处理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处理的,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依法撤销或者纠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工作日(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一)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94-5880666
商水县交通运输局:0394-5450659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0394-5458879
商水县应急管理局:0394-5441916
商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394-5441606
商水县自然资源局:0394-5441696
商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394-5442367
商水县城市管理局:0394-5451916
商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94-5441656
商水县水利局:0394-5441612
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4-5441679
商水县医疗保障局:0394-7736191
商水县教育体育局:0394-5441628
商水县消防救援大队:0394-5440906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0394-5444052
商水县民政局:0394-5441683
商水县商务局:0394-5443018
商水县审计局:0394-5441687
商水县统计局:0394-5441639
商水县财政局:0394-5441537
商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394-5441635
商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394-5448970
商水县民族宗教局:0394-5907899
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0394-5452459
商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0394-5607220
(二)县级执法监督部门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394-5448198
投诉举报邮箱:ssxsfjzfjd@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商水县司法局二楼执法监督协调股
六、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商水县司法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