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法律援助中心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督,规范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执业行为,8月24日,县法律援助工作股股长沈明月在县人民法院第一和第八审判庭对两起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庭审旁听。受援人董某盗窃案和沈某、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均是商水县人民法院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律师协会印发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实施办法》之规定,指定辩护的案件,分别指派了河南睿东律师事务所刘新征律师、河南维象律师事务所高朋律师、河南商振律师事务所张博律师为他们的辩护人。
庭审中,旁听人员认真聆听、仔细记录,并在庭审后对承办律师庭前准备情况、举证质证情况,法庭辩论切入点及引用法律条文是否准确等情况进行了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