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孙某春等人敲诈勒索案一审开庭
2022年9月23日,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孙某春等7人敲诈勒索一案。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以被告人孙某春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孙某如、孙某某(另案处理)、王某某、付某某、陈某、郑某、许某某、廉某某、张某某、陈某某、史某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20年以来,先后在河南省周口市、南阳市、三门峡市、洛阳市、登封市、漯河市、驻马店市、山西省祁县、运城市、长治市、大同市、蒲城县等地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5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53.4 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编辑:屈妍慧 李思羽
审核:芷兰
校对:李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