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红十字会近日推出乡村振兴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救助患有白血病、癌症、阿尔兹海默症(老年痴呆症)、孤独症及罕见病患者等疾病的农村困难群体。即日起可以申报,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一、救助范围和标准
(一)乡村振兴医疗救助基金的救助坚持扶危济困的原则,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人道公益事业。
(二)乡村振兴医疗救助基金救助标准:对于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在5000元(含)以下的不予救助;自费部分超过5000元的,按照超过部分的80%予以救助。该基金最高救助20000元,每人限救助一次。如有特殊救助事项,需经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救助申请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至救助资金发放完为止。若有资金追加,另行研究实施时间。申请救助人数过多时,以报名先后顺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日期并加盖公章)为准。
三、救助申请资料
(一)河南省红十字会乡村振兴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
(二)患者本人或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三)脱贫户或由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原件、军烈属患者证明、残疾证;
(四)年度诊断证明原件(盖诊断证明章);
(五)年度住院病案首页(盖病案管理复印章);
(六)年度医疗票据;
(七)患者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救助申请办法
申请人通过县(市)红十字会领取《河南省红十字会乡村振兴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与其他救助申请资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县(市)红十字会;县(市)红十字会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资料报省辖市红十字会汇总;省辖市红十字会审核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确认救助资格并审批。
五、 救助申请流程
(一)审核审批。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救助基金申请表,由市、县(区)红十字会审核,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公告公示。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在省红十字会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救助实施。待公示无异议后,省红十字会按照财务审批程序集中把救助金拨付至患者账户;省红十字会负责跟踪随访救助对象,收集救助资料,建立救助档案。
联系人:高亚飞15539476226 乔威 13803944556
申报地址:商水县健康路西段县卫健委办公楼二楼县红十字会办公室(209室)
商水县红十字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