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办法的通知
周政办〔2022〕47号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2-06-17 17:32:3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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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14日

 

周口市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办法

 

为支持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补助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两个确保”,紧扣“十大战略”,坚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以技术改造项目为抓手,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改造提升专项,推动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确保2022年技改投资增速年均增长22%以上,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水平跨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支持范围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包括高端化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服务化改造,以及扩建、迁建、灾后恢复、旧厂房改造和单纯购置设备等,用于企业生产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都属于技术改造项目。

(一)高端化改造。通过引进高端化装备或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实现产品高级化,推动传统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企业在创新引领中跨越发展。

(二)智能化改造。以生产装备数字化升级和信息系统综合集成为重点,建设智能工厂(车间、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可参照我市制定的制造业智能化改造相关奖励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奖补。

(三)绿色化改造。实施工业节能减污降碳改造,工业节水改造、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

(四)服务化改造。深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企业由设备更新向研发设计、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线上线下营销等全流程改造提升。

(五)其他。扩建、迁建、灾后恢复、旧厂房改造及单纯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支持政策

(一)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采取事后补助方式,按照项目购置生产、设计、检测、监测等设备实际投资的1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基数以发票核算为主。符合省奖补条件的,积极帮助企业申报省级奖励补助,同时符合省、市奖补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执行,不重复奖励。

(二)有关要求

1.周口市境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

2.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向统计和财政部门报送企业有关信息。

3.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已纳入统计部门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统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市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牵头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等工作。各县(市、区)要健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不断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

(二)突出项目管理。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推进实施工作,做好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系统入库,协调统计部门按规定及时纳入投资统计。获得奖补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三)强化督导检查。获得奖补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督查,按规定报送项目进度情况表及绩效评价报告等资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要完善技术改造项目统计监测服务机制,优化项目入库流程,确保应统尽统。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资金保障。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由项目受益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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