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21〕45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司法局组织起草了《周口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征求意见稿)》,已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按照要求,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10月29日前通过本网站及以下方式反馈。
电 话:0394-8206511
电子邮箱:zkssfjbgs@163.com
2021年9月8日
《周口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