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个性整改任务第40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个性整改任务第40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亟待提升,周口市商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负荷率高达514%。
二、整改措施
(1)生活垃圾填埋场停止接收垃圾,解决超负荷运行风险。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派专人驻厂监管,监督企业规范化运行,委托第三方对垃圾处理厂水、土壤等进行检测,确保各项数据达标、垃圾渗滤液有效收集处理,不发生环境污染。
(2)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的商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负责处理商水县生活垃圾。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商水县垃圾处理场已于2021年11月16日停止接收任何垃圾。目前完成了填埋场覆膜、雨污分流工程,按照设计标准对垃圾堆体边坡重新修整;全面清理渗滤液池,更换破损覆膜;对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快速消减存量渗透液,存量渗滤液实现大幅下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20日)向验收组反映。
联系人: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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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