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商征预公告〔2022〕第13号
来源: 商水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6-07 11:35:2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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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县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征收我县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用途

位置范围:八一路东侧、纬一路南侧。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主要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商水县自然资源局、涉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同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6月6日


责任编辑:商水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