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二零一九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规划和地方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和监管程序、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4、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负责全县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1、商水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1)负责涉案食品安全有关项目的检验。
(2)以监督检查为主,开展药物基础测试工作,发现质量可疑的药品,抽样送上级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
2、商水县食品监督所
(1)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餐饮服务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抽验工作,受理相关的举报投诉。
(2)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餐饮服务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并承担行政处罚文书的送达和处罚决定的执行。
(3)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保健品、化妆品、餐饮服务食品许可的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工作。
(4)负责餐饮服务食品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
(6)负责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大型会议、重大活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负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
(8)完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一)商水县食品药品检验所(二)商水县食品监督所(三)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65人,实有人数53人,单位性质行政单位,经费预算性质财政全供,内设8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法制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股、餐饮食品监管股、医疗器械监管股、食品安全协调股、人事股、财务装备股。
食品药品检验所,事业编制14人,实有14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商水县食品监督所,事业编制66人,实有人数68人,单位规格为股级,单位性质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性质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12590069元,支出总计12590069元,与2018年9223215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66854元,增加36.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2018年工资改革,人员工资标准上调;(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养老保险金纳入部门预算;(三)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283000元;(四)是专项工作经费减少893000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25900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90069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上级转移支付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12590069,其中:基本支出11940069元,占94.8%;项目支出650000元,占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中财政拨款9307069元。与2018年9223215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3854元,增长0.9%,主要原因:(一)2018年工资改革,人员工资标准上调;(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养老保险金纳入部门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59006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39178元,占8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6010元,占8.9%;卫生健康(类)支出361875元,占2.9%;住房保障(类)支出563005元,占4.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40069元,其中:人员经费792403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01603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30000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530000万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280000元增加250000元,增加89.29%,主要原因:本单位机构改革业务量增加,执法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元,减少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30000元比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0元增加250000元,增加89.29%。主要原因:本单位机构改革业务量增加,执法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减少0元,减少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016031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拟选食品抽验经费、药品抽验经费等项目作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500000元,按质按量完成好项目各项工作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1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提交人大审议的项目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不存在政府提交人大审议的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反映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包括食品抽验、药品抽验等费用。
十、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