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水县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商水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1-07-27 18:02:4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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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政办〔202144



商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水县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商水县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7月26日


商水县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服务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我县特困供养制度,激发社会活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19〕124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办〔2020〕26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确定2021年度省级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单位的通知》(豫民文〔202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特困人员工作的要求,以完善“物质类救助 服务类救助”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式为方向,以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以满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务需求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着力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和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关爱、生病有人看护”。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注重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籍等方面的日常生活服务,解决好特困人员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严格标准、提升水平。根据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实际需求,科学制定服务标准,强化护理人员培训,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协同联动、社会参与。建立政府统筹,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护服务,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服务对象

全县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县民政局组织第三方将全县范围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自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精准界定护理等级,摸清存在的照料服务缺位,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实际需求。全面掌握工作底数,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作档案,做到“人员情况底数清、自理能力底数清、供养需求底数清、照料服务底数清”。

(二)组建服务队伍。购买第三方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服务。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养老服务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第三方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组建包括技术、行政、服务、后勤等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对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普及专业护理知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让他们尽快熟练掌握养老服务技能、医疗器械使用方法及规范化服务流程,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三)签订照护协议。县民政局指导乡镇(街道)、村(居)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签订四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职责。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文本由县民政局统一制定。协议内容包括特困人员和照料服务人基本信息、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认定类别、照料服务内容、照料服务要求、照料服务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协议期限等内容。

(四)明确服务内容。结合分散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认定类别,明确服务内容,拉出任务清单,将服务事项分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健康护理、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服务等 5 个方面30小项。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特困人员,要重点协助其维护居所卫生、保持个人清洁、确保规律饮食;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要针对其具体情况,上门提供协助用餐、饮水、用药、穿(脱)衣、洗漱、洗澡、如厕等服务。每一个小项都制定详细的服务标准,建立起服务提供标准、服务保障标准、服务通用基础标准等3个分体系。

(五)规范服务流程。服务对象有服务需求或服务人员定期开展服务时,至少有两名服务人员同时到服务对象家中。程序是:先扫描服务对象的服务卡二维码;之后,服务人员分工协作,一名服务人员为老人测量血压、理发、修剪指甲等,另一名服务人员为老人打扫卫生、整理被褥、清洗餐具等;所有服务项目全部完成后,服务人员再次扫码填写服务工作日志,服务对象进行现场满意度评价,结束服务。

(六)建立四重监管。一是强化内部监管。县民政局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时,明确要求组建专门稽查部门,对服务车辆、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进行核实,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进行处理。二是强化技术监管。借助“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研发专门的服务监管系统,通过移动互联网,运用 GPS 通信定位手段,随时掌握服务人员的位置、状态及工作情况,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进行监管、评价。三是强化政府监管。组织专门力量对服务机构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抽查和监督考评,主要从老人满意率、服务时间准确率、服务项目完成率、有效投诉结案率、服务档案完善等方面,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价。四是推进服务公示。设计制作照护服务牌,悬挂在分散特困人员家中,明确资金发放标准、自理能力等级标准、照料服务人、服务内容、监护人、监督电话等内容,既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明了自己应享受的照料服务事项,又让服务人员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从而把照料护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照料服务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五、资金来源

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分两部分解决。一部分,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的通知》(周政办〔2017〕115号)文件规定,从分散特困人员护理资金中统筹,统筹数额参照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目前为每人每月60元)。不足部分,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办〔2020〕26号)的有关规定,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不足时,由县财政兜底解决。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服务试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制定完善照料服务规范,建立以特困人员满意度调查、邻里评价、第三方评估等为主要方式的委托照料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照料服务人开展考核评价。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中了解情况和照料护理意愿,组织签订照料服务协议,落实照料服务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考虑特困人员获取信息的特殊困难,运用宣传栏、电视台、报纸媒体、宣传册等方式,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在村(居)张贴救助政策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困人员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政策培训力度,全面掌握特困人员供养最新政策,做到政策“一口清”,提高服务精准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民政局将抽调专门人员,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乡镇(街道)摸排、数据动态管理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出现漏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服务机构服务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商水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服务试点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商水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服务

试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迎喜(县政府副处级干部)

副组长:朱  赫(县民政局局长)

许春更(县政府办公室)

  员:徐爱新(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  建(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周新花(县民政局)

徐  伟(县民政局社会救济股负责人)

程德收(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范伟涛(县民政局计划财务股负责人)

赵建华(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朱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爱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商水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