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职责
来源: 商水县农业局 时间: 2022-12-12 10:42:25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单位名称: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电话:03945458879

单位地址:商水县城富商路与商庆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

单位主要职责中共商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商水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商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商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商水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

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全县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八)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商水县原外贸经营处改制和人员管理稳定工作。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落实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开展动物(生猪)保险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订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农业农村人才队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工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五)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农业机械的管理和制订农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机化进程,负责农业机械行业的安全监理。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

2.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负责粮食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4.商水县农业农村局在其职责范围内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规划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侧重于技术推广和具体项目落实。

单位机构设置商水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科)、人事股、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发展规划股、计划财务股、政策与改革股、市场与信息化股(外经外事股)、科技教育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股(商水县饲料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兽医股、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商水县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资源利用股、水产股(商水县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商水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