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检查事项公示表
来源: 县司法局 时间: 2025-11-07 10:33:3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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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检查实施主体 行政检查实施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实施主体性质 实施层级 行政检查主体地址及邮编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委托部门 委托部门地址及编码 检查类别 检查方式 是否纳入
双随机
检查比例 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内容 行政检查事项依据 检查标准 是否抽查 是否协同 行政检查协同机构
1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1141172300590704XC 法定机关 县级 河南省商水县新城办富商路与商庆路交叉口4号楼   466100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5% 每年一次 1、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2、农药购销台账建立监管、限制性使用类农药购销台账;3、非法生产、经营添加(或搭售)高毒农药或含有其他未登记农药成分;4、生产、经营无农药登记证或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5、生产、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6、有效成分不足的假劣农药、未经登记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肥料中添加农药成分。 《农药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 1.是否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
2.是否经营禁用农药;
3.是否生产经营假、劣农药;
4.是否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5.是否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1141172300590704XC 法定机关 县级 河南省商水县新城办富商路与商庆路交叉口4号楼   466100 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督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5% 每年一次 1、生产经营假劣种子;2、套牌侵权;3、未审先推;4、无证生产;5、标签、经营档案和经营主体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年修订) 1.是否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资质;2.是否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3.是否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
4.是否销售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种子;5.是否销售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6.是否销售涂改标签的种子;7.是否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8.是否执行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制度;9.是否存在擅自调运种子行为;10.是否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必要时抽检。
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1141172300590704XC 法定机关 县级 河南省商水县新城办富商路与商庆路交叉口4号楼   466100 对肥料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5% 每年一次 1、肥料产品中违规添加药品的药肥、有机肥、复混肥;2、对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3、水溶性肥料和微生物肥料产品。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1.检查肥料登记、备案情况;2.检查肥料标签;3.检查肥料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备案的是否相符,必要时抽检。 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1141172300590704XC 法定机关 县级 河南省商水县新城办富商路与商庆路交叉口4号楼   466100 对渔网加工企业监督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5% 每年一次 检查加工企业生产或销售地笼网、绝户网、电鱼器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渔具,以及密眼网、衬网等破坏性渔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尺寸标准 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1141172300590704XC 法定机关 县级 河南省商水县新城办富商路与商庆路交叉口4号楼   466100 对农产品种植企业、合作社监督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5% 每年一次 农产品抽样检测,确保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检查生产记录的真实性,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高残留农药,并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农药残留,2.兽药残留,3.重金属残留,4.生物毒素 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1141172300590704XC 法定机关 县级 河南省商水县新城办富商路与商庆路交叉口4号楼   466100 对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5% 每年一次 饲料生产许可条件,安全生产、原料管理、生产线要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及产品销售等方面。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 1.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3.是否有产品批准文号;;
4.是否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饲料;
5.是否执行饲料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7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1141172300590704XC 法定机关 县级 河南省商水县新城办富商路与商庆路交叉口4号楼   466100 对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监督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5% 每年一次 1、严格检查病死动物收集、运输、暂存、处理、产物出库全链条2、生物安全与防疫措施3、台账记录与追溯管理4、安全生产与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核查病死动物收集、处理、运输车辆消毒、暂存间管理、处理过程控制及产物流向记录等。2、完善防疫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3、完善纸质档案与信息化平台同步录入,4、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8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1141172300590704XC 法定机关 县级 河南省商水县新城办富商路与商庆路交叉口4号楼   466100 对肉食品经营的监督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5% 每年一次 1、屠宰记录2、检疫情况3、肉品检验4、无害化处理情况5、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6、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 对屠宰记录、肉品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9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1141172300590704XC 法定机关 县级 河南省商水县新城办富商路与商庆路交叉口4号楼   466100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5% 每年一次 1、诊疗许可与资质2、场所与设施规范3、卫生与污染防控4、管理制度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核查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2、诊疗场所需独立设置,功能区布局及设备需达标3、废弃物暂存设施需完善,并委托专业机构处理,染疫动物隔离措施及设备需到位4、检查诊疗服务、疫情报告、消毒、处方药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药品使用记录。
10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1141172300590704XC 法定机关 县级 河南省商水县新城办富商路与商庆路交叉口4号楼   466100 对农机经销商监督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5% 每年一次 1、三证核查;2、质量抽检;3、销售台账。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农机产品是否三证齐全(生产许可证、推广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
2.是否建立、保存、销售记录台账;
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 商水县农业农村局 1141172300590704XC 法定机关 县级 河南省商水县新城办富商路与商庆路交叉口4号楼   466100 对农机合作社监督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5% 每年一次 1、牌证与安全装置检查;2、违法驾驶行为查处;3、合作社管理规范检查;4、农机维护保养检查。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是否存在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载人违法行为;2.是否存在拼装、改装车辆行为。 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商水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