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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商水县新城街道枫林花园小区业主诉求

咨询时间

2024-05-21 10:48:58

处理部门

商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5-23 09:21:56

详情

1、电力第三方运营管理问题:小区业主已多次向物业反映诉求,物业一直在推脱,从不下面回答问题,什么时候业主能自主交费到国家电网,问题出在哪?(请物业向业主解释清楚,给出交接到国家电网时间节点,房屋销售合同内为国家电网直管,现在为第三方运营); 2、小区公共收益公示:电梯、门岗道闸广告等收益公示(每季度公示一次收益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交房快一年了,也没有进行公示); 3、专项维修资金公示:(每半年公示一次,目前没有支出,要公示利息收益); 4、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物业要收取5000元,为什么收取?收取的依据是什么?根据河南省最新政策要求物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止或者向业主加收安装新能源充电桩费用; 5、装修管理问题:对装修管理不做为,装修时间管理混乱,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装修,严重影响已入住业主正常生活,告知物业后,物业无人出面制止。 依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您与物业详细沟通或与商水县住建局咨询反映:5441656。感谢您的关注.